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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服务机构不能只配OK镜了!看【教育部发布今年近视防控重点】把控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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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眼视光服务机构而言,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科普宣传用眼知识、协助视力检测并建档、持续眼健康服务、引入中医防控技术等等。


3月30日,教育部印发《2022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相比去年强调改善用眼环境的近视防控工作计划,2022年将重点放在了预防和监测上,落实视力监测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这一要求提到了非常靠前的位置,爱眼护眼的科普宣传要求数量也增加许多。在政策影响下,整体社会的近视防控意识将变得更强烈。


同时,鼓励高校开设眼视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控、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计划》还再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近视防控中的作用,推动中医适宜技术的防控试点工作;开展药物近视防控有效性和安全性循证医学证据研究。阿托品滴眼液或许有希望引入国内。


从2016年开始,国家政策就开始强调儿童青少年眼健康。2018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了2030年要完成的两大近视率控制目标;2021年,启动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儿童青少年眼部健康早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由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需要持续性的追踪和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是优选的承接对象,近年来,眼视光门诊也像雨后春笋般扎堆冒出,发展迅猛。如,美视美景视光连锁已深入社区,在社区中开设服务站,提供视力检测服务和科普用眼知识,之后转化为门诊客户。


记者认为,尽管政策环境对眼视光行业非常利好,但对许多视光服务机构而言,这恰恰是需要警醒的时刻,不能只是依赖于现有的OK镜验配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和近视药物的口子已经更加开放,要拥抱变化,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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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计划》部分内容:


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部分


  •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 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二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团成员名单


  • 印发通知开展第4个、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视力监测制度,及时把视力监测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按规定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系统


  • 部署开展2021年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发布2022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 举办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县(市、区)建设专题研讨活动,交流研讨经验做法,持续加强部署推进


  • 举办第二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团集体备课,持续推进宣讲工作


  • 核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


  • 汇总发布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和特色案例,向全国推广


  • 遴选建设第三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


  • 遴选建设30个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


  • 向国务院报告2020年度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结果,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2020年度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结果


  • 举办十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


  • 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四次会议,推动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切实发挥联席会议机制职能,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分工负责,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 出版《中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报告(2018-2021年)》


  •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深化近视防控宣传教育


  •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举办主题推进活动


  • 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实施进展与成效


  • 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出台省级文件,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落实“双减”政策,继续督促各地落实课后服务、作业管理和考试管理的要求,加强大数据监测,防止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反弹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釆用纸质作业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规范学生作业时间,引导学生做好睡眠管理,加强科学监测和督导检查,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和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改部门和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完善体质管理体系,健全督导检查机制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釆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中小学校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意见》,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强化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依托相关课程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地各校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家校协同发力,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让孩子从手机、网络中解放出来,帮助孩子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近视防控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 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 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方式,研制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指导幼儿园培养幼儿锻炼习惯,提高身体素质。研制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预防近视


  • 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


  • 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 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大力培养近视防控、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分期分批研制发布近视防控相关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纳入课程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近视防控相关专业人才


  • 鼓励相关高校围绕视力健康管理等关键问题开展研究,进一步加强已立项相关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推动多学科交叉研究,力争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服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 加大对眼视光行业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和“近视防控与诊治”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在防控近视工作方面的转化应用


  • 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 组织实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以儿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推动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提升近视矫治水平


  • 全面加强近视监测与评估,在地市级全覆盖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县(区)学生近视监测全覆盖,监测结果作为评议考核的数据支撑。深入分析监测数据,提出针对性意见,分类指导各地更加精准、有效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 立足早发现早干预,督促各地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以低年龄段儿童为重点,加强0-6岁儿童眼健康管理,确保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总结各地视力健康管理信息化经验模式,推动逐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 持续发挥卫生监管合力,部署做好2022年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随机抽检,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开展《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学校改进教学卫生条件。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乱象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规范近视矫正服务,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权益


  • 扩大典型示范效果,加强对全国首批183个和第二批174个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的“一对一”专业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成效,推广经验


  • 开展全方位的社会动员,持续不断开展公众眼健康宣教,举办第二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高峰论坛,举办形式多样的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 不断推进科学健身指导与普及工作,加强近视干预方法手段、机制机理等方面的研究。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针对近视防控干预方法推广,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


  • 持续开展“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带动更多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升视力健康水平


  •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校医、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组织实施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眼视光技术专业考试,加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人才队伍建设


  •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和鼓励眼镜制配场所加强内部计量管理,不断提高法制计量意识。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手段,进一步强化预防近视相关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儿童用品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根据缺陷线索,加大对儿童文化用品生产者的监督力度,促进儿童文化用品的质量提升。继续加强相关制度法规的宣贯工作,加强对生产者、学校以及儿童和家长在缺陷产品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


  • 组织做好相关领域执法工作,加大对近视防治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业务指导,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助力提升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依法保护儿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认证机构大力推广眼视光产品及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做好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研究关键指标和依据,以“服务认证体验周”等活动为载体,加强科普宣传并推动市场采信相关认证结果


  • 结合当前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相关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建设网上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比较试验等手段,部署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优化儿童青少年消费体验。提醒家长要重视孩子用眼卫生,为孩子选择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及时纠正孩子错误的用眼习惯


  •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强网络游戏管理,优化实名认证系统,扎实推进防沉迷工作,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网络素养,形成良好用网习惯


  • 加强青少年读物出版指导,不断规范青少年读物印刷出版,为青少年遴选一批优质有声读物,积极引导青少年科学用眼、保护视力


  • 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控知识,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爱眼护眼意识,营造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环境


  • 教育每个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并向家长宣传。引导每个学生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 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 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 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突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形成宏观政策指引。大力推动各基层团组织因地制宜制定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方案或单项的近视防控工作方案


  • 在近视防控宣传领域充分运用“分众化理念”,将家长作为宣传引导工作的重点对象群体,探索精确传播渠道,创造丰富传播形式,做好面向家长的观念引导、常识普及、方法传授等工作,切实将家长的主动性、积极性调动起来,汇聚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合力


  • 紧紧围绕“保证户外活动时间”这一近视防治的治本之策,与相关部委共同举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主题活动,综合解决思想上“要不要”、时间上“能不能”、实施上“会不会”等具体问题,真正吸引孩子们通过亲身实践,提高爱眼用眼意识,探索形成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途径


  • 加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等有关举措宣传报道的实效性,提高宣传报道质量水平,在全社会营造科学用眼护眼、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近视防控中的作用,推动各地有序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工作,评价效果进一步推广示范


  • 持续做好中医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科普工作


  • 督导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控有效方法、技术和配套产品研究”项目和“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中相关项目的实施,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应用


  • 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局重点研究室等支撑平台为抓手,加强推动中医药防治近视相关研究工作,促进中医药防治近视研究成果与技术的应用推广


  •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技计划任务部署,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中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中西医综合防控研究部署。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强化任务部署


  •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国家平台建设,依托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青少年近视防控,建立全国多区域儿童近视协作研究网络,持续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技术培训和推广,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临床硏究能力培训、大数据标准、伦理互认、健康知识科学普及等重点工作的持续开展


  • 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创新成果转化,加强与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门协同,统筹儿童青少年近视药物研发和示范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搭建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和用药分析平台,开展药物近视防控有效性和安全性循证医学证据研究,打通“院内制剂”到成果转化绿色路径,建立药物临床应用规范,加快近视防控科技成果转化


  • 依法依规对违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理


  • 继续利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面向广大家长和儿童开展包括近视预防在内的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 抓住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点,组织开展儿童喜闻乐见的运动健身、生活技能展示和公益劳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孩子主动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


  • 开展以近视防控为目标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近视防控相关的实验和验证工作,探索近视发生的机理和有效防控方法;进行不同时空尺度和多维度环境因素近视的发生发展析因研究、近视机制的双生子研究、近视的功能损害与调控研究等;继续研制有效适用的减缓近视发生新光源


  • 继续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近视防控需求,继续开发可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多种环境下应用的多种形式的减缓近视发生灯具,以满足不同需求。努力推动减缓近视发生灯具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应用,在学校等单位应用累计达到100家以上;进入家庭的学习环境和社会办公领域的范围更加广泛。积极为国家近视防控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与修改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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