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促进眼镜产业提升发展新十条政策》的通知
近日,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瓯海区促进眼镜产业提升发展新十条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瓯海区促进眼镜产业提升发展新十条政策
一、加大产业研发设计创新力度。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在温州大专院校开设眼镜设计专业,在瓯海职专通过校企合作开设眼镜制造技能人才班,毕业学生可通过“3+2”方式优先选送到温州设计学院就读。学生毕业入职瓯海区眼镜企业工作且人事合同期3 年以上的,最高给予全额学费补助。新引进的眼镜行业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或本科(高职)应届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4000 元、1500 元、800 元的生活补贴,期限两年(与学费补助不重复享受)。推动与意大利贝鲁诺政府合作共建“中意眼镜国际研发中心”,与猪八戒网合作共建温州(网上)眼镜设计研究院。每年组织“全球眼镜设计大赛”“视界温州人大会”“眼镜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
二、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力度。注册“瓯海眼镜”集体商标,制订“瓯海眼镜”品牌准入标准,定期开展眼镜品牌评选、举办眼镜博览会等宣传推广活动,塑造眼镜区域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建立“瓯海眼镜”线上销售商城,借助线下时尚知名品牌连锁店,拓宽品牌推广渠道。鼓励企业抱团参加国际性眼镜展览会,经批准后展位费全额补助;装修费补助50%,最高不超过3 万元;参展人员补助,以企业为单位,亚洲地区和亚洲以外分别一次性补助0.8 万元、1.5 万元。
三、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眼镜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联合、参股、合伙等形式做大做强,兼并后年产值超5 亿元的,给予前三年新增区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后两年按50%奖励。鼓励眼镜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每年组织眼镜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培训学习、高锋论坛等不少于三次。
四、加大质量提升扶持力度。实现眼镜企业机器换人全覆盖,重点提升装备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推进数控装备、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等应用。对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购置费等总投资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6-20%补助。建立眼镜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眼镜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级眼镜产品质检中心。依托省眼镜产品质检中心建立共享实验室,向眼镜企业免费开放。每年向规上眼镜企业发放不少于5 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产品检测、设备租用、创新设计、购买标准服务等。
五、加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市产业引导基金和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适时出台区眼镜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引导投资眼镜产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
六、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加大眼镜企业上市过程扶持奖励,最高给予1500 万元的政府“风险共担”资金,上市后奖励500 万元,并享受其它上市扶持政策。
七、加大跨境电商发展力度。培育龙头电商企业,打造眼镜跨境电商园区,实现集中办公、资源共享,配套建设数字化展厅、产品展示厅、研发设计中心、众创空间等公共设施,对项目公共配套设施、运营管理费等政策扶持实行一事一议。
八、加大眼镜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加快眼镜产业小微园建设,以亩均效益为导向,促进眼镜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每年计划新增5 万平方米以上生产车间用于眼镜行业,租赁厂房的规上眼镜企业,参照区领军和高成长型企业零地补助政策实行厂房租赁补助。
九、加大眼镜小镇建设力度。在温州高铁经济集聚区,规划约1500 亩土地,打造集中国眼镜时尚设计师基地、眼镜运营总部基地、校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检测中心、旅游中心于一体的特色小镇。支持规上并拥有自主品牌眼镜生产企业沿路开辟“品牌形象展示厅”,并免收“退二进三”土地收益金。
十、加大组织机构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企联动、各界共同参与的瓯海眼镜发展联盟,内联外拓,全力推进瓯海眼镜跨越发展。加快政府供给侧改革,优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向上争取政府资源向眼镜行业倾斜。充分发挥眼镜行业协会作用,凝聚和引导眼镜企业共同推进产业发展。
同一事项与该政策不一致的,以该政策为准。该政策于2017 年9 月1 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